股份,代表公司的部分所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和不完全股權。股份壹般有以下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股份代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票可以用股票價格的形式來表達其價值。
股份的收回包括無償收回和有償收回。無償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無償收回已分配的股份。比如股東自願無償返還分配的股份。
有償收回,又稱“買斷”、“回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壹定的價格從股東手中回購股份。公司資本的減少可能會影響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因此,《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其股份。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其章程或法定事由,停止對外經營活動,開始公司清算處理未了結的業務,從而消滅其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解散是否自願,公司解散的原因可分為兩類:壹類是任意解散的原因;另壹種是強制解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