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辦理繼承公證,出具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和被繼承人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材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二、辦理繼承手續,繼承人需要提供以下證件辦理相關手續: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死者的死亡證明;3.有價證券和現金遺產繼承的公證文件。只有壹個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內財產的,繼承人應當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件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由多人繼承的,所有繼承人可以持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業務部門辦理,也可以書面委托壹人到業務部門辦理。三。股份轉讓和提取現金1。股東賬戶股份的繼承和轉讓。因為作為繼承的股份過戶不同於二級市場的股份過戶,需要辦理非交易過戶手續,股份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如果繼承人從未開立股票賬戶,應先開戶,會產生壹些費用和稅收;否則,轉讓的股份不能轉入,不能實現股票繼承。如果不想再開賬戶,可以將繼承的股份兌現,然後通過提現實現繼承的權益。2.繼承或提取基金賬戶中的現金。繼承人提取現金前必須辦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明,可以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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