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是指不同類型的股份擁有不同的表決權,也稱為“AB股制”。AB股制,即雙重所有制,是壹種特殊的所有制結構。與傳統公司法堅持的“壹股壹權”原則不同,在此框架下,壹家公司可以發行a股和b股兩種,前者遵循“壹股壹權”原則,後者擁有多項權利,b股持有人多為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層。
雙層股權結構在美國非常普遍,它使得公司的創始人和其他主要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保留足夠的投票權來控制公司。在這種股權結構下,企業可以發行兩種不同程度投票權的股票,因此創始人和管理層可以獲得比這種股權結構下更多的投票權,而對沖基金和維權股東更難控制公司的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