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證券投資經歷兩年,證券資產500萬以上(不含信用賬戶)。
2.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人員。
3.已經持有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的股東。
註:公司上市前的股東、通過定向發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等。,只有在不符合參與上市公司股份公開轉讓條件(開戶滿兩年,證券資產500萬)的情況下,才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新三板企業主板上市時間主要看企業是否符合主板上市條件。
主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3.無形資產比例(不含土地使用權等。)在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中的比例不得超過20%。
4.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5.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6.最近三年,公司的認識和管理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7.公司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未發生變化。
8.在過去三年中沒有發生重大違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