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公債是什麽性質的?
中國早期公債是隨著西洋人的槍炮壹起進來的,這個時候公債主要是外債。這些公債大多是用在非生產性質上,壹般掌握在國家手中,老百姓手裏持有的數量很少。內債相對外債的發行要晚壹些。清政府劃對內第壹次發行公債是在光緒二十年(1894),總***發行了1100萬兩。這次公債主要是為了應付甲午戰爭軍費開支;第二次內債是光緒二十四年發行的“昭信股票”,其目的是為了償付《馬關條約》;最後壹次是辛亥革命開始,為了應付時局於宣統元年(1909)年發行了“愛國公債”。這些公債多以國家的天稅、鹽稅、統稅為主要擔保品,其目的多以賠付為主。巨額的軍費和賠付加速了清王朝統治走向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