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前30日內。
2.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限。
同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不得轉讓: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後六個月內。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不轉讓。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