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逆回購本質上是向市場輸入流動性。如果這種流動性緩解了股市的資金壓力,理論上對股市是利好。
央行逆回購的目的主要是向市場釋放流動性,當然同時也可以從回購中獲得利息收入。操作就是央行貸款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把債券質押給央行。當它們到期時,商業銀行償還資金,債券返回商業銀行賬戶。
擴展數據:
中央銀行實施
2012年,央行啟動了三波逆回購操作。6月中旬5438+10月,央行兩次開展總規模超過3000億元的逆回購操作。5月份央行進行了壹定規模的逆回購操作。6月以來,央行連續開展14周逆回購操作,向市場釋放流動性。
2012年7月3日,央行發布公告,以利率招標方式開展逆回購操作,其中7天逆回購規模380億元,中標利率3.95%,14天逆回購規模105億元,中標利率4.10%。
這是繼上周實施逾千億元逆回購後,央行第二次罕見地繼續實施巨量逆回購。逆回購兩周累計釋放資金量已達2680億元。
2012年7月26日,央行實施500億元逆回購操作,期限7天,利率3.35%。與上周相比,期限和利率水平完全壹致。這說明本周和上周的延期操作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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