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具體範圍是什麽?
(1)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或商品交易系統獲得的股份;(二)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取得的股份;(三)司法扣款取得的股份;(四)依法繼承或者分割家庭財產取得的股份;(五)通過收購獲得的股份;(六)行權獲得的股份。(七)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的股票。(八)取得已發行股份、配股、分紅及公積金轉增股本;(9)持有從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到主板市場(或中小板、創業板)的股票;(10)上市公司合並,個人轉換的被合並公司股份;(11)上市公司發生分立,個人持有的被分立公司股份由被分立公司股份轉換而來;(12)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其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