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增發後,壹般股價短期內會下跌,後期可能會上漲。股票增發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股票增發通常以股票在決定增發前20個交易日形成的平均價格為定價依據。增發日期由中國證監會批準後的上市公司確定。
增發股票的過程
1、董事會作出決議:董事會需要對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報告、增發股票發行計劃、前期募集資金使用報告等事項作出決議;
2、提請股東大會批準:股東大會需要決定本次發行債券的數量和種類、發行對象及原配股東的配售安排、發行方式、定價價格區間和方式、募集資金用途、對董事會的授權、決議有效期以及其他明確事項。決議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出席會議的股東的通過;
保薦人保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需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發布申請文件;
4.審核:中國證監會決定發起是否批準增發股票的申請;
5、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經中國證券審查批準後,公司需要在半年內發行股票。未發行的,視為無效;
6、銷售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由證券公司銷售,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和發行對象為前十名股東的,上市公司自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