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有三套規則。對於盈利企業:?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盈利,IPO後按發行價和已發行股本計算的市值不低於654.38新元+0.5億元。並且有至少三年的商業記錄。或者對於盈利企業: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稅前利潤不低於3000萬新元,且具有至少三年的經營記錄,或者對於非盈利企業:最近壹個會計年度有營業收入,且發行後按發行價和已發行股本計算的市值不低於3億新元。
在凱利板上市,沒有最低的量化標準。發起人采用他們自己的內部交易選擇標準進行選擇。對於凱利板上市公司,上市後需要繼續聘請保薦人。
需要註意的是,新加坡以外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需要遵守關於獨立董事的規定。?對於主板,所有發行人必須至少有兩名獨立董事。對於海外發行人,必須有至少兩名獨立董事是新加坡居民。凱利董事會需要兩名獨立董事。對於海外發行人,至少有壹名獨立董事是新加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