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費是期權的買方為了獲得期權合約賦予的權利,必須向賣方支付的費用,取決於最終價格、到期時間和整個期權合約。對於期權的賣方來說,權利金就是賣出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權的交易價格。
如果期權買方能夠獲利,他可以選擇在期權到期日或有效期內以執行價格行使權利,如果遭受損失,他將選擇放棄權利,他付出的最大代價就是權利金。因此,對於期權買方來說,風險是有限的、可預見的,因此期權買方在交易期權時不需要繳納保證金。
期權的賣方面臨著和期貨交易壹樣的風險,期貨價格的走勢是不可預測的,因此期權的賣方必須支付壹定的保證金,以表明其有能力應對潛在的履約義務。
從價值上看,期權溢價還包括內涵價值和期權時間價值兩部分。
內涵價值是指期權合約立即履行時所能獲得的總利潤,它反映了期權合約中預先規定的履行價值與相關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之間的關系。
期權時間價值是指期權合約的買方為購買期權而支付的溢價超過期權內在價值的部分的價值。期權買方之所以願意支付時間價值,是因為他預期期權的內在價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市場價格的變化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