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下人員不得開立a股證券賬戶:
(1)證券主管部門負責證券事務的相關人員;
(二)證券交易所的管理人員;
(三)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者交易直接相關的人員;
(四)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關系或者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五)與股票發行或者交易相關的其他知情人。
(六)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和無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的人;
(七)因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者參與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和現役軍人。
此外,證券從業人員、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和現役軍人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