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控制壹家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那麽就是最大股東,企業在董事會中任何關於經營的提案均可通過,(因為超過了半數),而任何提案均可否決(只要不同意就超不過半數同意,通不過)。在壹些需要利益相關人回避的股東大會表決中,只要經過巧妙設計,通過公關運作,同樣會按自己的意願推進。
上市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母盤,壹個精明的企業所有者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那些國企垃圾都不會輕易放棄上市公司,只要時機適合就會搞壹些真真假假的動作。何況那些艱苦創業,從無到有的上市公司所有者,怎麽會和二級市場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當然有壹些為了上市套現編造經營數據、弄虛作假的上市公司除外。如果有辦法,誰也不願把企業賣掉,守著壹堆數字是毫無意義的。資產才是財富的象征,數字不是。 這是拋開二級市場買賣規則的答案,在二級市場買入壹家公司5%的股份是要舉牌的。不容易實現上述的50%買入量。大宗交易是另壹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