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行情 - 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提交的限價賣出申報的“賣出基準價”如何確定?

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提交的限價賣出申報的“賣出基準價”如何確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第2.2條,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提交的限價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基準售價的98%。開放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售申報除外。

“賣出基準價”是指立即披露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如果沒有立即顯示的最高投標價,則為立即顯示的最低投標價;如果沒有即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為最新成交價格;如果當天沒有成交,就是之前的收盤價。

例如,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計劃賣出其持有的創業板股票x,如果此時即時顯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8.00元/股,則投資者的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8.00×98%=7.84元/股。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為政策問題具有時效性。相關回答請參考官網發布的最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