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是相對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優先於普通股的分享利潤和分配剩余財產的權利。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壹般來說,他們沒有參與公司經營的權利。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由公司通過優先股贖回條款贖回,但可以穩定分紅。
優先股的三個主要特征是:1,優先股通常提前指定股息率;2.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3.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相關的債權,即優先股的債權優先於普通股,次於債權人。
優先股兩權:1。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的股東優先於持有普通股的股東,享有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但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潤多,利潤少,無盈虧之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2.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財產時,優先股先於普通股分配。優先股壹般不上市流通,無權幹涉企業經營,沒有投票權。
證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王獻在參加全國兩會時表示:目前,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已基本完成,將於近期發布實施。優先股試點沒有行業限制,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均可申請發行優先股。
業內人士表示,優先股的推出將給市場帶來諸多利好因素,吸引長期資金入市,尤其是在金融行業和壹些面臨並購重組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