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當攜帶相關材料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許可。
2.海事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實行“雙審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由當地審批機關提出初審意見,再報上級海事管理機構審批,確保審批程序合法、材料真實、符合要求。
3.申請執照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漁網工具指標申請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船舶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漁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漁業船舶登記證書、漁業船舶建造計劃批復、漁網工具指標申請書、漁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漁業船舶安全證書、基本安全培訓證書、申請人身份證及聯系方式。
總之,在辦理天津市漁業船舶證書時,壹定要了解清楚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及其要求,按程序提交申請,提供相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