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與股權的區別在於,原始股壹般是公司設立登記時,股東或發起人所擁有的股份,而股權是擁有股份的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利。股權可以由最初出資的股東享有,也可以由公司發行新股或者增加註冊資本時加入公司的股東享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且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公司的籌建工作。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26條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發行,同壹類別的每壹股應享有同等權利。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