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大股東是指股票占比最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余的股東相比較,持有該公司的股份數量最多。實際控股人是企業實際控股人不壹定是公司股東,但具有實際的支配公司行為能力。簡而言之,實際控股人實際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實際控制人和第壹大股東並不是必須是同壹人。在壹個公司裏面,持股比例最高的就是第壹大股東,這樣的股東對公司有絕對控股權。而實際控制人往往是控股股東背後的人,壹般是風投資本或者其它出資人。在有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第壹大股東是同壹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