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可以通過兌現股權質押獲得現金,仍然保留控制權,即股東可以獲得控制權的全部收益,但只承擔現金流權的成本。這就是現金流權和控制權的分離,降低了大股東的隧道挖掘成本。當股權價值下降到質押融資獲得的貸款金額以下時,他會選擇放棄這部分股權,將折舊後的股權轉讓給債權銀行。此時,控制權與現金流權的背離會加劇,隧道挖掘成本會進壹步降低到幾乎為零,從而加劇上市公司的隧道挖掘行為。股權質押使大股東在不增加掏空成本的情況下增加了掏空收益,為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