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7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壹部發來的《關
於對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的問詢函》,因公司需對相關事項進行核實說明,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8日起停牌。
公司已就上述問詢函進行回復並披露(詳見公司同日刊登的2017-040號臨
時公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17年4月5日開市起復牌。
特此公告。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