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人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收入;
(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
(四)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以其他方式投資或者持有證券、股票(含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保險等金融產品;
(五)配偶、* *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未上市公司和企業的;
(六)配偶、子女隨* * *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其他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津貼和補貼。定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第八十二條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