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擁有。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八條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1)公司名稱;(2)公司成立日期;(3)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4)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