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將在收到申請文件後的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從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時限為三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完成發行。超過六個月,批準文件失效,需要重新報批。
定增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增持股份,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80%。比如壹只創業板股票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股價為10元,那麽定增的價格就在8元到10元之間。
在下列情況下,上市公司需要重新確定定增價格:
1.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已經失效。
2.方案變了。
3.對本次發行定價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