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隔夜委托”,是指在當天收盤後至第二天的集合定價時間內,可以隨時進行“委托”,就像交易時間內的委托壹樣。
比如銀河證券營業部是今年(不是之前)才開始這項業務的。規定:“隔夜委托”可在當日17: 30至次日9: 30進行。
但此時電腦接受委托後,在原來的“已報”壹欄顯示為“未報”。這裏的“未報”是指“待報”。
這個業務對於妳無法實時委托的人來說非常方便。
您可以致電您的“國海證券營業部”了解是否有這項業務。
至於“買單時間”,主要是解決不能及時受委托的問題,而不是“搶第壹時間”賣哪個價格。
“付出代價”是壹種委托方式,通常在想“高價賣出”但又怕來不及時使用,通常被稱為“掛價”。
總之,兩者都是為了方便和“理想”的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