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分別是投資者、券商和銀行。“第三方存管”是指證券公司客戶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由銀行存管,存管銀行根據法律法規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和資金的交收,證券交易業務不變。此項業務遵循“券商管理證券,銀行管理資金”的原則,即券商管理證券,銀行管理資金,投資者的證券賬戶和證券保證金賬戶嚴格分開管理。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XX證券公司不再向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接入服務,只負責客戶證券交易、份額管理和清算結算。存管銀行負責管理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匯總賬戶,為客戶提供交易結算資金接入服務,為XX證券公司完成註冊結算公司與外匯接收方之間的企業資金結算提供結算支持。壹般來說,也可以認為是銀行負責完成投資者專用存款賬戶與券商銀行結算賬戶之間的清算資金劃轉。換句話說,證券公司的清算和結算程序轉移到銀行,由銀行代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