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平等權利:婦女有權平等擁有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包括住房、存款、股票和債券。同時,她也有權決定如何使用這些財產,比如投資和消費。此外,女性還享有與配偶平等的收益權,即同壹財產的收益應歸雙方所有。最後,女性也有權決定如何處置財產,比如出售和贈與。
2.請求解除家庭財產關系的權利:婦女認為有必要解除家庭財產關系時,有權與配偶平等地提出請求。這包括在婚姻關系發生變化或其他特定情況下要求分割同壹財產。
3.財產權益維護權:夫妻共同財產受到侵害時,婦女有權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或者與配偶平等賠償損失。這包括當婦女的財產受到盜竊、侵占和破壞等非法侵害時,婦女有權提起訴訟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