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賣轉讓抵押財產,需要買受人支付壹定比例的成交價作為定金,並簽訂拍賣財產轉讓合同;
2.支付全部價款,並向不動產登記機關提交轉讓合同、不動產轉移登記申請表、拍賣成交確認書、生效判決書;
3.當事人自願履行的,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轉移登記;當事人不願履行的,銀行應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抵押房產要交什麽稅?
抵押房產應繳納的稅費為:
1,契稅;
2.營業稅;
3.財產稅;
4.城鎮土地使用稅;
5.印花稅;
6.土地增值稅;
7.個人或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抵押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由雙方共同申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房地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以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房地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的名稱、所有權或者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