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壹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壹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壹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壹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