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潤分配程序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壹年度的所得彌補,下壹年度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彌補期限不得超過5年。
2、依法計算繳納所得稅。
3、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將本年凈利潤(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虧損)和其他轉入合並後的余額,為可供分配利潤。
4、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發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彌補虧損後余額的10%提取,當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在提取。
5、提取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按照當年稅後利潤的5%-10%的比例提取。
6、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獲股利。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在完成上述部分分配過程之後的余額,再加上以前年度結存的未分配利潤,即為可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