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10月20日,某公司買入65438+萬股,公允價值1萬元,手續費2.5萬元。
2)65438+10月30日,股價為13元。
3)2月10日全部賣出65438+萬股,實際支付132萬元,存入投資賬戶。
條目如下所示:
1)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0000。
投資收益25000元
貸款:1025000其他幣種。
2)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300,000。
貸:30萬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
借方:1320000其他幣種。
貸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300,000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2萬元
我是會計初學者。我會記賬。但是有壹個問題。我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理解為類似於股票當時或者當天的收盤價。
問題是
那麽第三筆分錄的公允價值變動只有65438年6月30日的漲跌。為什麽會出現在2月10的賬戶裏?65438年6月20日到65438年2月+00之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沒有損益嗎?這裏不太懂。
另外,公允價值變動的利得和損失最終會變成投資收益,所以沒有必要在2月份賣出的賬戶中對10月20日10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進行處理...只需將1320000除以10000,得到當天的成交價,再減去3.0乘以100000的差價。
請給我壹個答案...熟悉業務的人可能會覺得我有點執迷不悟。但是我是初學者,想了解壹些東西。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