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4月12日賣出,可以享受分紅,因為分紅不是在除息日計算,而是在股權登記日計算。壹般在除息日前壹個交易日15擁有這只股票的股東就是股權持有人,享有分紅。
2.如果在除息日加倉,則不享受分紅。也就是4月12日,妳加了5000股,不享受分紅。
2),
1,費用為15.706元。(1000 * 19-1000 * 0.17 * 0.9)/1200 = 15.706元。
2.這個和上面的分析壹樣,就是4月18前壹個交易日之前買入的股票都可以確認,也就是可以享受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