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的發行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有什麽影響?各位,謝謝。
可能在未來某個時候轉換為普通股,從而降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例如,某上市公司2010年度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億元,年初發行的普通股股數為100萬股,普通股股數在年度內沒有變化。2010,1 10月,公司按面值發行2億元三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固定年利率2%。利息自發行之日起每年支付壹次,即每年2月1日支付利息。這批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後12個月後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換價格為每股65,438+00元人民幣,即每65,438+000元債券可轉換為65,438+00元面值的普通股。債券利息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所得稅稅率為33%。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債務和權益部分的拆分,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實際利率,2010年每股收益計算如下:基本每股收益= 20000/10000 =凈利潤增加2元假設轉換= 20000×2%×(1-33%)= 268萬元;假設轉換增加的普通股數量= 20000/6544。2000年=0.134元,增量股每股收益小於基本每股收益,可轉換公司債存在稀釋效應:稀釋每股收益=(20000+268)/(10000+2000)= 1.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