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方婚前購買的股票,該股票屬於壹方的個人財產,另壹方無權分割,但是壹方結婚後對於股票在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對股票的收益有均等分割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的壹方財產
以下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的婚前財產;
2、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