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掛牌價10元發行100股* * 1000元,被上市公司和代銷券商拿走;
2、10元買入10股漲到15元,以15元的價格全部出局,賣股票的人總是獲利500元是對的;
3.股價飆升至15元時,繼續下跌,直至跌至3元。這時人們發現股價在3元是合理的。股價壹直保持在3元左右波動。15元到3元的價格損失是12元,100股是1200元。此時,在15元買入並持有,直到股價跌至3元的,將虧損1200元。
這裏是三方(上市公司和券商,買15元賣出股票的人,買15元3元持股的人),不是壹方,所以他們的盈虧不能算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