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的實施壹般起到兩個作用:壹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二是幫助企業去杠桿,減輕經營壓力。
從去年的股市股災,到供給側改側改革,無疑都是都是圍繞著“去杠桿”進行。對應債轉股的功效,此次兩則《意見》的等於正式出臺明確了我國此次“去杠桿”的路線圖。而從整體精神來看,此次“去杠桿”不同於以往的“債轉股”,本次的“債轉股”將以市場化選擇為核心,以不兜底、不強制、不免責為原則。讓市場根據自身需求參與並開展“去杠桿”工作。政府充當組織協調角色,不去當兜底的冤大頭。市場化的選擇使得那些優質的企業得以減少債務壓力的同時,也降低商業銀行的壞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