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維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中小河流湖泊治理、維護和建設以及城市防洪等地方水利工程。
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跨國河流、國界河流的重大水利建設項目。重點保護工程的管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什麽?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具有很強的地方屬性,各地區在確定其計稅依據方面有很強的自主權。根據各地區出臺的具體政策,可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以銷售收入(不含稅銷售收入)為依據,另壹種是以實際增值稅和消費稅為依據。在大多數省份,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免稅銷售收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免稅銷售收入×征收比例,具體征收比例因地區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