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資產重組在3個月內重啟的,應在重組預案及報告書中主要披露前次重組終止的原因及短期內重啟重組程序的原因。此外,修訂後的新規進壹步明確了交易標的相關審批事項的披露標準。
擴展數據:
資產重組應遵循以下原則:
1,國有資產重組要有明確的產業政策。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在產業政策中,通過調整資產存量來改變國家的產業結構是壹項重要的政策措施。因此,國家必須制定相應的政策,確保資產重組活動的結果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需要。
2、資產重組應保持企業競爭性和壟斷性的統壹。資產重組必然導致大企業、大集團的出現,產生規模經濟,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但這可能會導致壟斷,市場經濟的活力是由競爭機制帶來的。
百度百科-資產重組
人民網-上市公司終止重組後1個月內不得再次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