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於2004年購入股票5W股,和他人合夥買此股票,要求撤股,按其要求退股,拿到5W股的本金)這不是已經拿回了麽居然還有(8年後,公司回收股票,此人去銀行取錢)。
妳的意思是說當時妳是把自己的股權轉讓給A就是妳的朋友或者上司?後來公司清退小股東,妳A無法拿到錢?
我就不明白妳都已經(拿到5W股的本金)了(8年後,公司回收股票)關妳什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