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買賣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序,通過轉移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對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壹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現金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在期末平倉時,以結算價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期貨合約最終以現金支付方式結算。
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於金融期貨等無法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指期貨合約。近年來,壹些國外交易所也在探索利用現金交割進行商品期貨交易。中國的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現金交割。
擴展數據:
1,上海證券交易所
買入的手續費為= 5元及以上的券商傭金(壹般為0.1%)+過戶費0.06元/100股;
賣出的手續費為= 5元及以上的經紀傭金(壹般為0.1%)+過戶費0.06元/100股+0.65438+成交金額0%印花稅。
2.深圳證券交易所
買入的手續費= 5元以上的券商傭金(壹般為0.1%);
賣出的手續費=券商傭金(壹般為0.1%)+0.65438的印花稅+5元以上交易金額的0%。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股票交易手續費分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送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