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是A公司工程師小王和B公司工程師小何發明的壹項創新IT技術。但這項技術與公司核心業務無關,必須通過專利申請和各種模擬實驗證明其具有創新性。
兩人通過渠道尋求項目的實施和發展,但並不理想。通過找天使投資人了解該技術的獨特性,以及如何將其轉化為商業計劃書,另壹位熟悉業務的人李先生制定了商業計劃書,加入了聯合開發市場,股票發行首次出現。以前兩人都持有未來公司50%的股份和投票權。之後李先生做了壹個可行的商業計劃,獲得了20%的所有權,產生了最初的所有權分配。
初始股票分配
天使投資通過評估後,談妥融資價格,占股20%。同時,在天使投資提出壹系列相關要求後,公司內部登記股份數量,計算每股價格。同時,所有股東的股份只占總數的75%左右,創業公司沒有相應的資金和技術作為抵押,剩下的25%被使用。
1.創始人根據他的貢獻得到壹些股份作為補償。
2.公司未來發展需要給員工發放股票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