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屬於利好。
權益披露為投資者在壹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其名下的股份和雖未登記在其名下但該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表決權的股份。
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在壹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應當合並計算。根據《證券法》和《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投資者通過證券交易行為,權益達到壹定限度時,應當及時對擁有上市公司的權益進行披露。
擴展資料: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相關要求規定:
1、通證券交易所應當從其收取的交易費用和會員費、席位費中提取壹定比例的金額設立風險基金。風險基金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管理。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收存的風險基金存入開戶銀行專門賬戶,不得擅自使用。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及時、準確地披露信息。證券交易所根據需要,可以對出現重大異常交易情況的證券賬戶限制交易,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百度百科-權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