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銀行存款隱性轉移模式。(1)隱瞞存款事實或隱瞞存款賬戶。(2)取出存款,存到別人名下。2.房產隱藏轉讓法(1)隱藏房產。(2)將產權交易過戶到他人名下。(三)以他人名義購買房產的。(4)婚前雙方出資在壹人名下買房。3.企業股份隱性轉讓模式。有些當事人有壹個甚至幾個公司。對於公司財產的分割,主要問題是公司財務不規範或者“二本賬”帶來假賬。這種情況下,只能起訴離婚,向法院申請委托相關機構進行資產審計。但假賬問題可能導致評價結果“高值低評”。4.股市資金的隱性轉移模式。股市的資金轉移是隱蔽的,常見的有:隱藏炒股信息,不向對方股東代碼或資金號,或證券公司透露;把股市的股票賣了之後,拿現金,取出來,轉移,藏起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6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財產:
(壹)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利益的;
(二)壹方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就醫的人負有法定贍養義務,另壹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