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方以自己或他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作為抵押,按照股份市值(通常為折價)進行融資,並與出資方約定利息,確定股權質押期間股價的波動,出資方有權采取強制平倉等保障措施。,並同意日後返還資金,解除質押。其融資方式的本質與普通股權信托計劃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