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投資者新股余額不足,不足部分只能視為放棄認購。
此外,值得註意的是,新規明確規定,投資者在12個月內連續三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自結算參與人最後壹次聲明放棄申購的次日起,六個月內(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不得參與新股網上申購。
新股中簽後,您必須保證16:00時賬戶資金充足,否則自動視為放棄申購,次數多了將被禁止參與新股申購。
風險披露: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此類信息代替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此類信息做出決策。不構成任何交易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果自己操作,請註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