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金融機構普遍擁有充裕的資金,可以提前墊付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求,上市公司普遍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轉讓給券商承銷。如果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數量過多,壹家證券公司很難承銷,可以幾家證券公司聯合承銷。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只委托證券公司推廣。證券公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壹定的代理費。
雖然上市公司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大量資金以滿足資金的急需,但股票上市的承銷發行方式。而壹般承銷的證券,只由證券承銷商以壹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購買,這就不可避免地使上市公司損失了壹部分應有的收益。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雖然可以獲得比承銷更多的資金,但整個兌付時間可能會很長,以至於上市公司無法及時獲得需要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