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潤分配權:按照股東持有股票的比例分配公司盈余,也就是派發股息。但股東要明白,公司並非把公司壹年的利潤全部按比例分配,而是在扣除各項留存和公積金之後,再把剩下的利潤平均到每股分配給股東。
2、新股優先認購權:公司在增發新股時,當妳還擁有此公司的股票時,妳有比其他沒有此公司股票的人有優先購買新股票的權利。這壹權利的目的在於維持原來股東的持股比例不會因增發新股而非意願地減少。
3、投票表決權:在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召開股東大會時,作為該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有權利參加,並擁有對公司重大事項的投票表決權,從而間接地影響公司的經營決策,因此,這壹權利也稱為參與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