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堅持三個原則:尊重註冊制的基本內涵,借鑒全球最佳實踐,體現中國特色和發展階段特征。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2月1日,中國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涉及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等主要制度規則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這標誌著經過4年的試點後,股票發行註冊制將正式在全市場推開,開啟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新局面,為資本市場服務高質量發展打開更廣闊的空間。亮點突出 註冊制實現全覆蓋和基本定型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的關鍵詞是“全面”,主要是完成“兩個覆蓋”,壹是覆蓋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各市場板塊;二是覆蓋所有公開發行股票行為。另外,根據證券法的要求,優先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存托憑證也實行註冊制。主板改革是這次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的重點,主要是充分借鑒試點註冊制的經驗,以更加市場化便利化為導向,精簡公開發行條件,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放開新股發行定價和上市前5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不是試點制度體系簡單的復制推廣,而是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的全面優化和完善。本次改革呈現出四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