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優先股,就是享有優先權的股票,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分配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其風險較小。作為優先股股東,在收益分配上享受優先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也擁有優先獲賠權,不過他們沒有表決權,享受固定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