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規定,將受到處罰。現行減持規定對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違規減持的處罰安排主要是書面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監管和紀律處分措施,情節嚴重的限制交易,禁止相關證券賬戶6個月內或12個月內減持股份。到目前為止,對違規減持開出的最大壹筆罰單金額為600萬元。四川紅旗連鎖控股股東、董事長、總經理曹**,在2016年5-6月,兩次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紅旗連鎖13%的股票。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受到警告處分,罰款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