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企業的不同功能,國家對是否實行員工持股有不同規定:對於壟斷型企業,國家壹般不允許實行職工持股。對國有大型工業商貿企業,管理層和職工可以同等條件持有本企業的壹部分股權,但不能擁有控股權。對於國有大型科研、設計、高新技術企業,鼓勵科技管理骨幹以各種方式持有本企業的股權。
員工持股計劃,是企業員工通過貸款購買、現金支付等方式擁有企業的股票,從而以勞動者和所有者的雙重身份參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壹種制度。